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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文件:桃園市立大坡國民中學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實施要點-陶藝大坡


  • 項目:開放檔案
  • 發佈者:資訊兼設備組長
  • 更新時間:2026-05-14 08:20
  • 檔案夾中:共有(1)個檔案
  • 總下載次數:(0)
  • 檔案狀態:啟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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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立大坡國民中學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實施要點-頁面QRcode

檔案夾說明

壹、依 據:
一、本要點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申訴及再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規定訂定之。
二、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申訴服務辦法。
三、本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
貳、目 標:
一、為培養學生理性解決問題之態度,紓解學生不滿情緒。
二、建立學生申訴管道保障學生合法權益。
三、促進校園和諧,發揮民主教育功能。
參、實施對象:
學生對學校有關其個人之懲處、其他措施或決議(以下簡稱原措施),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益者,得由其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以下簡稱申訴人)代為向本校提出申訴。



檔案名稱:大坡國中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實施要點

上傳時間:2026-05-14 08:24:26
檔案說明:桃園市立大坡國民中學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實施要點
檔案類型:pdf / 檔案大小:373.96 KB / 下載次數: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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